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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绿色金融发展从单一领域到多领域协同 促进绿色债券市场规范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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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4-12-13 15:12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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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全球经济绿色转型的浪潮中,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是推动绿色资本跨境流动的核心环节。中国作为绿色金融领域的先行者,积极与国际绿色金融组织协同合作。2020年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(IPSF)发起设立了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工作组,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欧盟委员会相关部门担任共同主席,共同编制与完善了中欧《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共同分类目录》),增强了中欧绿色金融市场的透明性和规范性,推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迈上规范化、标准化、国际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,为全球绿色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
国内绿色金融发展从单一领域到多领域协同 促进绿色债券市场规范化

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最早可追溯至1995年,在此阶段(1995年至2011年)中国绿色金融处于起步阶段,政策重点放在推动绿色信贷、保险、证券等单一领域的探索。从2012年到2015年,绿色金融上升到总体布局的高度,绿色金融体系初步成型。2012年2月,银监会印发《绿色信贷指引》,这是我国绿色信贷体系的纲领性文件,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。2015年9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共同印发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》,要求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,明确建立绿色金融体系,标志着中国绿色金融从探索阶段进入了体系构建阶段。

2016年至今,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框架全面建立,各领域绿色金融政策相继完善并细化:

1、2021年6月,中国人民银行印发《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》,通过绿色金融评价手段,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发展。

2、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“科技金融、绿色金融、普惠金融、养老金融、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”,将绿色金融纳入重点领域,表明中央对推动绿色、低碳发展的坚定决心,绿色金融在国家金融战略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。

3、2024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提出未来5年,基本构建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,支持证券基金及相关投资行业开发绿色投资产品,更好履行环境、社会和治理责任。

在绿色金融全面发展新阶段,包括中国与欧盟在内,全球已有超过20个国家与地区建立了或正在建立本土的绿色金融分类目录,用于判断经济活动是否符合绿色、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向。但由于各国绿色金融标准之间存在差异,国际间的绿色投融资项目也难以互认,为资金跨境的流动带来了一些阻碍。

解决差异化的绿色金融标准,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成为摆在全球经济体面前的新课题。2016年绿色金融首次列入G20峰会议题,中国作为主席国,力推绿色金融理念,牵头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组,支持全球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。欧盟及德、法、意、英等国作为G20成员国积极参与,旨在加强国际间绿色金融的合作。2019年10月,中国和欧盟与阿根廷、加拿大、智利、印度、肯尼亚和摩洛哥等国的相关部门共同启动了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(IPSF),旨在为成员国间的绿色金融标准化提供协作平台。其目标是促进全球绿色金融标准的对接、信息的共享和市场的互联互通。作为IPSF的重要成员,中国与欧盟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走在了前列,尤其在绿色金融标准的融合和对接上取得了显著进展。2020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提议,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发起设立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工作组,中国人民银行和欧盟委员会相关部门担任共同主席,探索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的互认,编制了中欧《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》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成果。该目录以中国的《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》和欧盟的《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—气候授权法案》为基础,这两份目录是中欧两地开展绿色金融服务的重要标准性文件。《共同分类目录》通过对比、分析与融合两份目录,形成了一份双方共同认可的、对减缓气候变化有显著贡献的经济活动清单。这是中欧绿色金融合作的重要成果,也是IPSF框架下的标志性项目之一。

《共同分类目录》自发布以来得到广泛应用,在国内和国际绿色金融领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:在国内,中资机构积极采用《共同分类目录》标准发行海外绿色债券;国际上,《共同分类目录》已成为多国制定绿色金融标准的重要参考。斯里兰卡央行与巴基斯坦最大的商业银行等机构,均基于《共同分类目录》制定了本地绿色金融标准。此外,《共同分类目录》也推动了香港绿色金融标准的国际化进程。2024年5月,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了《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》,涵盖四个行业12项经济活动,其中11项活动与《共同分类目录》高度一致,活动指标和技术标准也参考了《共同分类目录》,体现其高度的兼容性,有助于绿色资本跨境流动。

《共同分类目录》目前正进一步扩展覆盖领域,纳入更多前沿绿色技术和创新项目,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其中。2024年11月14日,由中国、欧盟和新加坡携手,基于中欧《共同分类目录》进行扩展编制的《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》(M-CGT)正式发布,这标志着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又一重要进展。全球绿色金融标准进一步统一,将为国际市场提供更加清晰的绿色债券投资指南。

《共同分类目录》的诞生,为绿色金融市场带来了新的标准与机遇,有力回应了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核心挑战:如何统一定义“绿色”,促进了跨境绿色资本的流动,扩大了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国际接轨和对外开放,同时增强了不同市场的绿色金融标准的可比性、兼容性和国际互操作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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